首页
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新闻动态

我所党、团支部组织党、团员赴南京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5-4-20

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1929年至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严重经济危机。德意日法西斯国家为转嫁国内矛盾,在世界各地发动侵略战争,迫使被侵略国家和全世界人民投入反法西斯战争。1931918日,日本侵占中国东北。193777日,日本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奋起抗日,揭开了世界大规模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中国作为抗击日本侵略的主战场,在八年抗战中共有2100多万同胞牺牲,占二次大战参战国死亡总人数的42%。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民族牺牲和重要的历史贡献。在众多牺牲同胞中,遭日本侵略者屠杀的30万南京人民让人印象尤为深刻。因此,我所这一行首先到达南京大屠杀纪念馆。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所在地,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江东门集体屠杀遗址和遇难者丛葬地。馆内陈列了大量的当年日军屠杀现场照片,历史档案资料,中外人士当年对这次历史惨案所写的纪实、报道和出版的专著、图书、报刊,至今尚健在的1000多位幸存者的名册、证言、证词和实物;当年屠杀南京军民的日军军官和士兵的日记、供词;崇善堂、红卍字会、红十字会等慈善团体掩埋尸体的照片、统计表、臂章证词以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主犯松井石根谷寿夫审判的照片、判决书等。通过这些珍贵的史料,我们了解到,日军在面对无辜的工人、农民、商人等一般市民时,用砍头、刺杀、枪击、活埋、火烧等残忍的方式杀害,连慈悲为怀的僧尼和天真无邪的孩童也不放过!竟还有惨无人道的“杀人竞赛”!真正是惨绝人寰,天怒人怨!这些屈辱历史,每个人心中无不升起一股愤恨之情,尤其想到日本领导人开历史倒车,日本国内部分人仍试图抹杀、掩盖、歪曲这段历史,愤怒的火焰在胸中熊熊燃烧。馆内一句巨大显眼的话“要记住历史,不要记住仇恨”让我脑中一片清明。这也是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存在的意义。

在当今和平年代,我们要的是温和、理性、开放的爱国主义,而不是狂热、极端、狭隘的民族主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我们要记住南京大屠杀这段悲痛的历史,记住落后就会挨打,发展才能强大。日本在战败后迅速崛起,到如今有着先进的国家管理体制、成熟的社会机制、强烈的民族精神,我们更加不能落后。我们要牢记它对我们的伤害,时刻警惕它对我们的野心,但同时我们应该客观分析并学习日本民族的优点和长处,为我所用,提高国力。简单的仇恨会让我们忽略日本民族的“可怕”,会让我们失去从他们身上汲取养分的意识。

此行同时还参观了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陵墓中山陵。在日军侵略南京时,南京城被大肆纵火和抢劫,大量建筑被烧毁,中山陵在这场灾难中得以幸存。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中山陵,国民党的拱卫队接受解放军的改编,继续担任中山陵的守卫工作。

中山陵的建筑剔除古代帝陵的神道石刻,保留了牌坊陵门碑亭祭堂墓室整个设计简朴浑厚,全部平面作钟形,尤有木铎警世之想。其主体建筑祭堂南面三座拱门门额上分别刻有:民族、民权、民生。中门上嵌有孙中山手书天地正气直额。孙中山毕生坚持以“民族”、“民权”、“民生”为核心的“三民主义”的信念与理想,他领导的辛亥革命,结束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同时,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把旧民主主义革命发展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民主革命的进程。孙中山为了改造中国耗尽毕生的精力,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也为政治和后继者建立了坚固而珍贵的遗产。

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乃至普通公民都应学习孙先生这种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以此来实现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此行的最后一站是雨花台。雨花台的一个山岗,在1927年以后的一段岁月里,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和爱国志士最集中的殉难地,有不计其数的烈士倒在血泊之中。雨花台主峰上矗立着一块42.3米高的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碑南面的山岗上还有一座革命烈士纪念馆,馆内陈列着烈士们的遗像、遗书和遗物等。可惜我们到访的不凑巧,这天正好闭馆不开放。虽然没能进馆参观学习,但以中国共产党人为代表的中华儿女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的精神,我们已切实感受到。他们不懈探索、前仆后继,用生命铸就了不朽的功勋,雨花台见证了这一切。他们永远值得我们铭记。

这次赴南京接受爱国主义教育,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革命先烈们的伟大信念和无私奉献,革命先烈们用生命开创了现在的和平社会,而我们能做的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树立实干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动、影响更多的人,凝聚起全国人民的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版权所有 2013-2020 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链接:杭州律师网 本所OA系统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