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我所接到共青团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总支部《关于成立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的批复》,同意我所成立团支部,团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包志强、张秀良、陈颖、杨程四位同志组成,其中包志强同志任团支部书记。
版权所有 2013-2020 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链接:杭州律师网 本所OA系统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1298号